陈龙辉检察长赴温州市委党校作专题授课,深入解读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》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中央《意见》)精神,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“检察长也要到党校讲课,促进形成更多共识”的要求。7月15日上午,龙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陈龙辉走进温州市委党校,以“强化法律监督 服务中心大局”为题,为2022年第一期城区新提任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54名学员带去一场法治课。
“在刚刚结束的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上,提出了“牢牢把握让法治这一手真正硬起来”的重要遵循,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。”开篇,陈龙辉检察长从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入手,深刻阐述了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,指出中央《意见》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、关于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一脉相承,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,对检察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。学员们要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,对照中央《意见》,增强法治意识,围绕本职工作为法治温州建设贡献力量。
课上,陈龙辉检察长围绕中央《意见》,从认识中央《意见》、把握历史沿革、提高思想站位、围绕中心工作、凝聚工作合力五个方面展开,与现场学员开展交流,带领大家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“检察篇”。
“习近平总书记历来十分重视检察工作。早在2003年4月担任浙江省委书记不久,就出席了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并对检察机关提出“敢于监督、善于监督、勇于开展自我监督”的重要指示......”陈龙辉检察长从总书记重要指示出发,围绕新时代检察机关“四大检察”“十大业务”的法律监督格局,结合昆山反杀案、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等热点案例及龙港检察院自身工作,对中央《意见》精神进行解读,为学员解析“认罪认罚”“少捕慎诉慎押”“企业合规改革”等内容,引导学员了解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,理解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。
陈龙辉检察长最后强调,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,不是你错我对的零和博弈,也不是我高你低的居高临下,而是共存共赢,共同进步,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离不开各方力量的配合支持。大家要从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高度,理解、支持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,共同推进法治共同体建设,为实现“两个先行”奋斗目标保驾护航!
伴随着学员们热烈的掌声,一个半小时的法治课程落下帷幕,学员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,并对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有了实实在在、真真切切地认识,在今后的工作中,要与检察机关多沟通多交流,形成共识、凝聚合力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、每一个执法决定、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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